不願被世界跆拳道聯盟牽著鼻子走,行政院體委會決定要強勢出擊,針對台灣跆拳道選手楊淑君在廣州亞運會被判失格案,主委戴遐齡已於昨晚正式簽下委任書,委請理律律師事務所在廿四小時內直接上告瑞士洛桑國際仲裁法庭(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,CAS),以實際行動捍衛中華代表團和選手與教練的尊嚴。
「亞跆聯與世跆盟聯手汙衊我代表隊和選手的行徑,這口氣我們吞不下去。」戴遐齡表示,「與其枯等亞跆聯的調查報告,或是世跆盟的懲戒委員會議結果,我方決定化被動為主動,直接向國際仲裁法庭提告,期盼CAS能還給我們一個公道。」
行政院副院長陳冲於七日召集體委會、楊淑君、總教練劉慶文與理律律師宋耀明等人開會。戴遐齡表示,有關世跆盟十八日的懲戒委員會,我方會很務實的蒐集所有證據,且預作沙盤推演,一切以爭取對我最有利的情況為主。
戴遐齡說,除出席懲戒會議外,體委會也決定依據廣州亞運會「運動登錄報名手冊」中參賽資格細則規定的條款─「任何於亞運會場合上發生的爭議,糾紛或賠償,在用盡各項由本國奧會、該單項運動國際總會、亞奧會及廣州亞運組委會建立的法律救濟方法後,仍無法解決時,應單獨提交體育仲裁法庭(CAS)作最後並有約束力的仲裁。」
戴遐齡表示,這是依規定程序來操作,由於規則上有提到必須在廿一天內向CAS提出仲裁,但沒有明訂從哪天算起,戴遐齡說,「為求保險起見,在經過會議討論後,決定不等世跆盟的懲戒結果,而以發生事件的十一月十七日開始算起,至今天(八日)已屆滿廿一天,決定直接告上CAS,不給對方有任何推責的藉口。」
「國家多年栽培的選手與教練,是要讓他們在國際舞臺上爭取佳績,不能忍受這種屈辱和不公平的對待。」戴遐齡說,政府是運動員的最後倚靠,而透過各種管道、用盡各種方式維護選手的權益更是體委會無可旁貸的責任。 |